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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通知

作者:教务办公室   时间:2014-11-21   点击:[ ]

根据学校近期工作安排,现启动2011级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认定内容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制订2008-2011级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4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0.5学分(健康教育),选修3.5学分。

选修3.5学分由学部(学院)和团委分别认定。学部(学院)认定内容包括:讲座、竞赛、自主设置课程等;团委认定内容包括:社会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挂职及志愿服务)、两组学习、社团活动(社团活动及社团会员)等。

二、认定流程

1、学部(学院)认定部分标准如下:

讲座:学生凭讲座记录卡,累计听取8次以上讲座,可计为1学分(最高为1学分);

竞赛:市级以上竞赛获奖且未享受成绩乘系数、申请课程免修和计行为积分政策的,可申请计入第二课堂学分,具体标准见《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学生须提交竞赛成绩证明,提交至所在学部(学院)。

自主设置:各学部(学院)单独设置的第二课堂内容,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最多可计为1个学分。

请各班学委将讲座记录卡和竞赛成绩证明(在证明右上角写好需要换取第二课堂学分的学生学号,姓名)12月15日-16日送交教务办公室(力学楼201室)。

2、团委认定部分的具体申报时间和方式由团委通知。

3、12月29日-12月31日,各学部(学院)根据教务处发放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结果汇总”组织所有学生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如有问题,请学生本人到各学部(学院)登记、修改,由各学部(学院)汇总并报给教务管理科。

三、注意事项

1、避免多报。所有申报的第二课堂学分均按80元/学分收取学费,申报学分超出培养计划要求的部分也将按学分收取学费。

2、避免漏报。第二课堂学分需满足培养方案要求方能毕业,请务必认真申报、以防遗漏。

联系电话:84708594-12;E-mail:liubo@dlut.edu.cn

附件1:第二课堂成绩认定汇总表

附件2: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第二课堂课程学分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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