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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学校教学改革基金项目进行阶段检查和验收的通知

作者:教务办公室   时间:2014-12-01   点击:[ ]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学改革基金实施管理办法》,凡获得校教学改革基金资助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计划、目标及经费支出计划认真执行,并接受评审组的阶段性工作检查。2014年度在研和拟结题的校教学改革基金项目阶段检查和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和验收的方式。校教改基金资助的重点项目和部分专项项目(附件1)由教务处组织校评审专家组进行检查和验收(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面上项目、专项、教材等(附件2)由各学部、学院(部)成立评审专家组进行检查和验收。请各单位提前提交检查验收时间和地点,以备教务处抽查。

二、检查和验收的内容。评审专家组检查教改项目的工作计划、工作任务、经费支出等执行情况及项目的绩效情况,并在立项任务书中给出书面评审意见。2013年及以前的面上项目原则上都应结题验收,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须提交延期申请。立项任务书一式三份,由教务处、学部(学院、部)和项目负责人各保留一份。

三、检查和验收的奖惩。重点和专项课题中期检查合格后划拨剩余经费;对中期检查或验收不合格者,将停止划拨经费,并取消今后的立项资格。

四、检查和验收的时间:2014年12月1日—2014年12月19日。请项目负责人12月19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或结题报告电子版发至lxjx@dlut.edu.cn。学部验收后2014年12月26日前上报教务处。

五、提交材料:1.《2014年度学部(学院、部)教学改革基金面上项目(教材等)检查验收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制1份及电子档);2.所有的任务书各一份。已完成的教改课题需提交结题报告(附件3),并有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已完成的教材建设项目需注明出版社及出版时间,提供教材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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