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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3-17   点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以及《大连理工大学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学术行为查处办法》文件精神,加强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进一步提高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我校继续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2015届本科毕业论文进行检测,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2015届具有毕业论文资格、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全部参加毕业论文检测,做毕业设计的学生不参加检测。

二、检测时间与方式

1.由教务处根据各学部(学院)2015届毕业论文人数设置、发放检测账号和密码。

2.6月8日-12日,由各学部(学院)组织毕业论文的检测工作,指定专人收集、上传(或组织学生上传)学生毕业论文的最终文档(学生应对提交的毕业论文版本负责),检测后不符合要求的分别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审定意见表》(附件1、2),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进行认定并做出结论。

三、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复制比)小于30%的毕业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学生具有答辩资格。

2.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30%、小于70%的毕业论文,由检测审定组(含指导教师,3人以上)审定是否可以参加答辩并给出修改意见,被审定为不能参加答辩的学生须继续按要求完成论文,直至毕业论文满足答辩要求。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向所在学部(学院)提出申请,最早可在小学期最后一周答辩。

3.文字复制比大于等于70%的学生,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不能参加正常答辩,继续按要求完成或重做论文,直至毕业论文满足答辩要求。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向所在学部(学院)提出申请,最早可在秋季学期第一周答辩。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者可提出申请(附件3),由学部(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4.一次性通过检测的学生方可参评校级优秀毕业论文。

四、其他

为了方便学生检测,学校将于5月18日-6月5日开放检测系统,学生可在所在学部(学院)教务老师指导下进行自主检测,最多不超过2次,检测结果由学部(学院)告知指导教师。

使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检测仅能预防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设计(论文)整体质量还须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据实做出评判。请各学部(学院)组织好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工作。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审定意见表(复制比大于等于30%、小于70%用表)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审定意见表(复制比大于等于70%用表)

附件3:大连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检测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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